FAA与瑞士航空局签订无人机合作协议
7月8日,FAA和瑞士航空局(FOCA)签订合作协议,协调推动两国及国际无人机系统(UAS)的安全标准建设。该协议旨在全球范围内建设安全、高效和无缝集成的UAS安全体系。该协议美方由FAA UAS整合办公室牵头,瑞士由FOCA的创新和数字化部门牵头。
FAA UAS整合办公室执行主任JayMerkle表示,无人机已是全球航空业的重要领域。FAA和FOCA将邀请业界以意向书(DOI)的形式参与该协议合作,DOI的目标是促进交流、人员互动和信息共享,并与UAS运营进行互利互惠的项目合作。
瑞士联邦民航局(FOCA)的创新和数字化部门负责制定瑞士的无人机法规。FAA的UAS集成办公室负责协调以无人机为中心的运行、政策、标准的开发。
瑞士是全球无人机产业的研究与创新中心之一,被誉为欧洲的“无人机谷”,例如在全球被广泛采用和魔改的PX4无人机开源飞控软件,就是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研究人员的产物。谷歌、微软、IBM等都在瑞士设立了涉及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瑞士的Skyguide公司是欧洲“U-space”无人机空管系统的重要参与厂商。
瑞士的“瑞士无人机”(SwissDrones)公司研制的涡轴无人直升机,最大载荷45公斤,是目前该级别少有的涡轴机型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是美国运输部下属负责民用航空管理的机构。美国联邦航空局和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同为世界上主要的航空器适航证颁发者。
主要任务
联邦航空局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民用航空的飞行安全,促进民航事业的发展,但不直接经营民航企业。联邦航空局的机构设置分总部、地区机构和地方机构三级。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国家的行政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民用航空的政策、规划和颁布规章制度、处理国际民用航空事务、领导本系统各地区和地方机构的工作。
地区机构是管理本地区民用航空业务的工作机构,负责审查、颁发本地区民用航空领域内各种合格证件和技术业务人员执照,对所辖地方机构实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在北美大陆的美国境内共划分为9个地区,各设地区办事处。美国联邦航空局根据所制定的《联邦航空条例》直接实施空中交通管制,为民用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适航证,为航空运输企业颁发营业执照,为机场和各类航空设施颁发合格证等,在民用航空领域内对飞机的设计、生产、使用、维护以及空中运输、地面保障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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