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7|回复: 0

女子在家遭偷窥:无人机岂能成空中“作案工具”

[复制链接]

338

主题

375

帖子

1052

积分

金牌飞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052
飞币
675
注册时间
2017-7-13
发表于 2022-11-25 00: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孔德淇

“感觉隐私受到威胁!”近日,家住广州某高层小区的李女士发现窗外悬停、疑似偷拍的无人机,此事引起不少人关注。

利用无人机窥探个人隐私,已然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3月,广州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宿舍旁,多次出现陌生男子操控无人机进行窥伺。事发后,校方报警处理,部分嫌疑人落网。11月初,香港警方发现有人利用无人机偷窥住宅或酒店内人士,并在无人机内发现不雅视频。随着民用无人机价格日益亲民、功能不断完善,吸引越来越多的使用者,倘不对其使用加以规范,类似的偷窥、偷拍行为恐仍会不时上演。

事实上,无人机偷窥已触犯相关法规,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根据民法典,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城市发展是立体式的,相关治理的触角也应从地面、地下延伸至空中。揆诸当下,我国尚未针对无人机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出台专门法律,无人机使用尚存标准不清晰和规范不健全的问题,亟待与之匹配的、事无巨细的管理细则,对什么地方(不)能飞,什么时候(不)能飞,飞行最高度和最低度等作出综合考量和详细规定。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拟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截至目前,济南、无锡等地出台了自己的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要求飞行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飞行资质并完成实名登记,并同步向公安机关报备,同时明确了机场、军事禁区、铁路轨道交通、公园游乐场、繁华街道广场等禁飞区。这些都为无人机的行业管理确立了更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给无人机偷窥戴上“紧箍咒”,加强实名登记备案、完善法律法规固然迈出了重要一步,无人机飞行眼下面临的监管缺位,却非实名制就能解决。很多无人机体积小、飞行高度低,在对无人机性质界定模糊、反制技术不甚成熟的背景下,如若“黑飞”“乱飞”侥幸没有酿成事故,也很难及时发现并处罚,执法存在一定困难。显然,加强跨部门协同、政企合作,表达出斩钉截铁的治理态度,并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手段,才是杜绝其安全隐患的关键所在。

长远来看,要破解无人机使用乱象,应明确行业监管执法权,增加对禁飞、限飞区域的管控力度,并利用低空飞行控制系统实时掌握其飞行动态,杜绝用户在不适合地方使用的可能性。

此次无人机“偷窥”事件再次提醒,日趋普及的无人机,不能成为盘旋在城市上空的“作案工具”。只有规范飞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无人机才能在法治航线内飞得更远。

来源: 羊城晚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