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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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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9 06: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1.jpg

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暨第二十一届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幕式期间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广大无人机使用单位及飞行爱好者:
2023年8月1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暨第二十一届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开幕式将在我市举办。为确保活动期间当周草原风景区主会场及周边观众、演出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艺术节安保组(合作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进行管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8月10日早6时至下午18时,在“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暨第二十一届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开幕式活动期间对合作当周草原风景区范围及其上空的无人机等其他航空器进行管控。
二、在开幕式活动期间需使用无人机在活动现场拍摄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合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备(需提交单位证明、无人机型号及保险单、操作人员飞行证件),联系电话:0941-5929347。未经报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飞行器,禁止任何航拍行为。
三、凡违反通告规定,擅自使用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禁飞区域、禁飞期间飞行扰乱秩序的行为,合作市公安局将对升空的无人机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合作市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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