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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无人机税号和规范申报小知识
航拍无人机也称为无人驾驶航空器,是一种利用遥控或自主飞行技术进行空中摄影和摄像的设备。它们通常配备有高性能的摄像头,能够捕捉高分辨率的图片和视频。航拍无人机广泛应用于电影制作、新闻报道、地理测绘、环境监测、农业监测以及个人娱乐等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
无人机变得越来越智能,具备自动避障、路径规划和图像稳定等功能,使得空中摄影更加安全、高效和易于操作。
今天,小编将从商品编号和规范申报的角度,和大家一起探索航拍无人机。本文主要介绍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的仅使用遥控飞行的航拍无人机。
一,海关商品编号
88062110.1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最大起飞重量≤250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用于特种用途的电视摄像机或数字照相机);最惠国税率:0%、出口退税率:13%。
88062110.9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最大起飞重量≤250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最惠国税率:0%、出口退税率:13%。
88062210.11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最惠国税率:0%、出口退税率:13%。(出口时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88062210.19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最惠国税率:0%、出口退税率:13%。
88062210.9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最惠国税率:0%、出口退税率:13%。
二,规范申报要求
1.品名
2.用途
3.类型
4.最大起飞重量
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6.型号
三,玩具遥控飞机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如何区分
海关商品编号中第88章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除品目88.01的航空器以外,没有飞行员驾驶的任何航空器,它们可设计用于载物或安装永久性集成的数码相机或其他能在飞行中发挥实用功能的设备。
"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包括专供娱乐用的飞行玩具。
玩具遥控飞机专为娱乐或游戏目的而设计的飞行玩具或模型,其设计不具有实用功能。例如,它们可以通过下述特征进行区分:重量轻,飞行高度、距离或时间有限,最大速度慢,无法自主飞行,
无法携带负载、货物,未配备复杂的电子设备(例如,全球定位系统、具备夜间飞行或夜视条件)(玩具遥控飞机应归入9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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