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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风口代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崛起,其战略地位与经济价值日益凸显。这一领域深度融合了低空飞行器、卫星定位、5G通信和精密导航等多个领域的前沿科技,广泛渗透至物流运输的现代化革新、农业植保的智能转型、城市管理的精细优化以及应急救援的高效响应等多个关键领域,展现出强大的经济驱动力与社会服务价值。
低空经济定义与范围:
3000米以下空域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根据2010年以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综合来讲,我国的低空是指距离地面垂直高度1000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的空域。低空经济是指通过应用先进技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并带动飞行器制造、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等多领域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空域的改革与管理低空空域的放开不是一蹴而就,空域管理能力的建设是空域开放的前提条件,安全是空域开放的核心。当海量的飞行器飞上天空,风险指数成倍增加,空域开放其中不仅涉及到空域的划分,更涉及到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的升级,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的应用,统一管理平台的搭建,以及飞行器的安全性设计。低空经济的核心,其实是对低空空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空域的使用和管理问题在过去多年来一直是影响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当前低空经济热潮下能否实现“飞起来”的关键。
空域管理改革从未停止,但安全是空域管理与开放的核心 。我国空域改革始于上世纪末,一直到本世纪初主要围绕民航公共运输展开。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拉开了中国开发低空资源、促进通航发展的帷幕。而2023年11月国家空管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紧接着12月发布的《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为低空空域改革带来了突破性的进展。
以上两部法规将我国的空域划分成了两级七类——管制空域(A、B、C、D、E类)和非管制空域(G、W类)。新增设的G、W类非管制空域使低空飞行活动审批手续大为简化,结合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提供了法规上的支持。
G类空域:B、C类空域以外真高(航空器距离正下方地面或建筑物的距离) 300米以下空域(W类空域除外),仅提供飞行信息服务,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但必须报备飞行计划。通常用于中型及以上无人机的飞行,也可用于eVTOL和通用航空器。
W类空域:G类空域内真高120米以下的部分空域,无需申请或报备,通常用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的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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